農地贈與特定對象可享免稅優惠,但5年內移轉將遭追繳贈與稅
發布日期:3/22/2025
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
在農地贈與的過程中,符合一定條件的受贈人可享有免徵贈與稅的優惠。
不過,這樣的免稅規定並非完全沒有條件,受贈人在取得農地後的使用和處置方式將受到嚴格限制。
尤其在5年內,若受贈人將農地出售或未繼續進行農業使用,則會依法追繳贈與稅。
免稅農地的條件及規範
根據財政部的解釋,贈與農地若要享受免稅,首先受贈人必須是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或祖父母。
贈與人還需附上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,證明該土地將繼續用於農業。
除此之外,受贈人必須承諾在自受贈之日起的五年內,將該土地繼續用於農業用途。
如果這段期間內,受贈人將該土地移轉或停止農業使用,稽徵機關將對贈與人追繳贈與稅。
追繳贈與稅的案例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了以下案例來說明這項規定:假設甲先生在111年2月將一塊價值2,244萬元的農地贈與給女兒乙女士。
並且乙女士提供了農業使用證明,符合免稅條件,成功申報免稅。
結果,乙女士在113年6月因資金需求將該土地出售,這時她未再繼續進行農業使用。
根據法律,國稅局將追繳甲先生200萬元的贈與稅(計算方式為2,244萬元減免稅額244萬元後,再乘以10%的稅率)。
稽查及後續追繳
財政部指出,國稅局會定期進行農地使用與移轉情形的清查,並對所有列管的農地進行監控。
若發現受贈人在5年內未按照規定繼續進行農業使用,或將農地移轉,將會通知受贈人限期恢復土地所有權並繼續作農業使用。
如果無法回復,則會依法對贈與人追繳贈與稅。
聯絡方式
若您對農地贈與的免稅條件或追繳規定有任何疑問,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了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。
或您也可以至官網(https://www.ntbk.gov.tw)使用國稅智慧客服「國稅小幫手」進行線上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