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撞還要小心!如何在交通事故現場保護自己?
發布日期:5/10/2025
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
交通事故發生後,常常會出現駕駛人認為自己「沒有責任、不想追究」就選擇離開現場的情況。
這樣的想法,其實很容易讓自己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,甚至可能被追訴「肇事逃逸」,面臨法律的嚴重後果。
今天,我們就來揭開交通事故現場自保的五大秘訣,讓你在不幸發生事故時能夠正確應對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
交通事故後必須履行的五大現場義務
根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62條、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》第3條及《刑法》第185條之4的規定。
所有交通事故的當事人,不論責任歸屬,都必須履行以下「五大現場義務」:
1.警示:事發後要迅速設置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,提醒其他駕駛人注意。
2.防災:若事故引發火災,要立即撲救或撥打119報警求助。
3.救護:如果有人受傷,應該第一時間施行急救,並撥打119進行救援。
4.慢移:如果車輛無人傷亡且仍能行駛,雙方可以協商標示事故位置後慢速移動車輛。
5.報警:無論事故大小,都必須通知警方並配合必要的調查。
這些義務是保護自己和他人、避免日後法律問題的基本步驟,千萬別忽視!
報警義務被忽視,可能讓你成為肇事逃逸者
很多駕駛人誤以為「自己不是肇事方」,就直接離開了現場,認為對方不會再追究。
然而,這樣的做法隨時可能使你處於極度不利的法律情況。
即使當時雙方口頭上達成協議,未經對方同意、且未留下任何證據,仍然有可能被對方反悔報警,控告你肇事逃逸。
甚至,幾天後你可能會接到警方通知,才發現自己被指控為肇事逃逸者。
如何保護自己,避免陷入麻煩?
如果你確定自己無責任並且想離開現場。
以下幾點是保障自己權益的重要步驟:
- 雙方必須明確同意離開事故現場。為了避免事後爭議,可以錄音或寫下書面協議,並確保對方同意離開。
- 留下聯絡資訊和證件影本。這樣可以讓警方在必要時聯繫到你。
- 拍照留證:記下事故現場的車損、車輛位置等信息,為日後可能的法律爭議提供證據。
- 保留行車紀錄器畫面:如果事故發生時有行車紀錄器,務必保存當時的錄影畫面,這將成為有力的佐證。
五大現場義務,保護自己從不容忽視
無論事故後你是否認為自己無責,始終記住「警示」、「防災」、「救護」、「慢移」、「報警」這五項義務。
這些步驟不僅能保護自己,也能確保自己不會因為疏忽而面臨肇事逃逸的指控。
每一個選擇都是保護你權益的關鍵。希望大家在開車時,不僅關注行車安全,也要注意事故後的每一個細節,確保自己的安全和法律合規。
有了這些準備,你就能在不幸遇到交通事故時,更加冷靜、理智地應對,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!